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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05-12870
组配分类 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05-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05年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日期:2008-03-14 16:45:43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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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2005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类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今年汛期气象趋势预测,我市今年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与去年相近。

  预测2005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降水集中期比前几年明显。由于长期降雨,岩土体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在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极易诱发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山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今年8月至9月台汛期仍将有较严重台风灾害发生。台风影响时,降雨强度极大,由暴雨而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概率较大;一些矿山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点极易产生泥石流灾害。

  (二)主要易发地区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时空分布特征,以及地质灾害发生历史频度和强度,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为温州北部(乐清、永嘉)山区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温州中部(瓯海、瑞安)山区崩滑流与平原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温州西部(文成、泰顺)山区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温州南部(平阳、苍南)山区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这些地区地质构造发育,岩性较破碎,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且修路、削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地质灾害发生几率较高。根据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结合地质灾害发生历史频度和强度分析,下列县(市、区)为2005年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县(市、区):、瓯海、永嘉、乐清、平阳、苍南、文成、泰顺、瑞安等。上述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县(市、区)应针对域内重点防灾地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年终要将实施情况作认真总结,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主要易发的重点矿山

  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重点矿山有:温州矾矿、泰顺仕阳辉绿岩矿等。上述重点矿山所在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制定防灾预案,加强对重点矿山防灾减灾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我市露采建材、石料矿山数量众多,边坡崩塌、滑坡等隐患较多,要对企业主进行地质灾害知识培训,强化汛期监测,加快隐患点的勘查、治理;我市废弃矿山数量大,崩塌、滑坡隐患较多,各级政府要重视废弃矿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把国家、省及市级风景名胜区、国(省)道周围废弃矿山的崩塌、滑坡隐患作为防治重点,明确防治责任,加强汛期巡查,对重大隐患应筹集资金,尽快治理。

  (四)主要易发的重要交通干线

  我市山区各种等级公路,多数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都是削坡劈山修建,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对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交通运输及行人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

  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需重点防御的重要交通干线有:金温铁路,金丽温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公路。上述路段沿线多为地质灾害易发区,交通部门要及时组织汛期线路巡查,编制防灾预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我市山区公路尤其是县、乡级公路沿线,水库库区公路,以及目前各地正在实施的“康庄大道”工程,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原因,边坡治理工作滞后,滑坡、崩塌隐患较多。交通建设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并筹措资金,及时对隐患点进行勘查、治理。在建交通干线的边坡保护工作,要坚持“边建设、边治理”的原则,尽量减少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地质灾害隐患。

  二、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实施“万户避险(地质灾害)移民安置工程”

  各县(市、区)要明确“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程”的工作目标,对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不宜工程治理的)危险区内,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急需转移的对象,要在2006年主汛期前完成迁移安置工作;对经鉴定符合地质灾害避险移民安置的对象,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迁移安置工作。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工作现已基本完成,要全面转入第二阶段的确定对象、制定政策、安排计划、规划选址等工作,确保这项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拟订、实施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三)开展险情巡查,加强动态监测

  汛期期间,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城镇建筑物、交通线路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对各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规模大、危害大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实施群专结合的重点监测,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确定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四)开展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试点工作

  我市永嘉、乐清山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高,已被列入全省8个县(市、区)的小流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试点工作中。

  通过这项工作,查明小流域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质、植被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地质环境条件;查明小流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研究其发展和危害的趋势,提出防治措施;总结小流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的经验,为我市全面开展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打下坚实基础。

  (五)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系统建设

  市国土资源局将会同市气象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在今后两年内建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系统,科学预报地质灾害发生概率的准确度。

  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同级气象部门按照国土资发[2003]229号文的要求,积极开展、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使政府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在时间和空间上部署防灾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

  各县(市、区)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稳定性差、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具体的年度勘查、治理计划,落实勘查、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组织有专业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勘查治理。在勘查、治理项目实施之前,应加强动态监测,逐点编制汛期防灾方案。在勘查、治理项目实施之中,要加强质量监督;治理工程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七)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

  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互相配合做好防治工作。在今年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活动中,要求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一次重点矿山联合检查,进一步督促并监督采矿权人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认真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与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八)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与交通、安全生产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编制防灾方案,组织隐患点排查,检查防灾工作的落实。对于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做好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九)加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市许多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点)都位于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与风景名胜区、旅游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建设部关于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在汛期督促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旅游景区(点)管理单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建立群测群防的防灾体系,采取有效的防灾手段,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十)加强中、小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市许多中、小学校都位于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助教育部门认真贯彻全省关于做好中小学校防御山洪地质灾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建立群测群防的防灾体系,采取有效的防灾手段,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温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建设、农业、林业、环保、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当地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须立即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实施各项抢险救灾措施。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

  在整个汛期,各地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要求立即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三)加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需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年终要将防治方案、应急预案贯彻实施情况作认真的总结,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列入市级防治方案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各点逐一进行核查。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研究

  各地要结合实际,与科研、高校等部门合作,运用新理论、新方法,开展防治技术研究,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勘查治理水平。


附件:

2005年温州市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点

  1、温州市第二十五中学滑坡

  2、文成县玉壶镇外村滑坡

  3、永嘉县瓯北镇屿塘山104国道南侧滑坡

  4、乐清龙西泥石流

  5、乐清仙溪石碧岩泥石流

  6、乐清仙溪白岩山泥石流

  7、乐清福溪滑坡泥石流

  8、文成珊溪李夏村滑坡

  9、文成大峃镇下沙垟村滑坡

  10、平阳鳌江荆溪山滑坡群(5个)

  11、永嘉县瓯北镇行禅滑坡

  12、瓯海西山东路滑坡

  13、泰顺泗溪隘门滑坡

  14、鹿城区临江镇江南上村泥石流

  15、乐清乐成镇文笔峰滑坡

  16、泰顺县联云乡包坑村枫树坪滑坡

  17、泰顺县百丈镇莒云村求具自然村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