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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石鼓山水厂一期工程净水厂工程区域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石鼓山建筑用花岗石矿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温矿交〔2015〕6号
发布日期:2015-07-24 00:00:00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温矿交〔20156

温州市石鼓山水厂一期工程净水厂工程区域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石鼓山建筑用花岗石矿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温州市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温州市石鼓山水厂一期工程净水厂工程区域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石鼓山建筑用花岗石矿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协议受让人: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矿权取得方式:协议方式出让。

三、矿区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温州市石鼓山水厂一期工程净水厂工程区域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石鼓山建筑用花岗石矿。

2、矿区位置: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南西220°方向、直距约500m处,行政区划隶属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底垟村、下庄村、北岸村、埭马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石。

4、矿区范围:矿区范围面积62134m2,由17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75.81 +50.90m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拐点

1980西安坐标(3度带)

拐点

1980西安坐标(3度带)

X

Y

X

Y

J1

3105642.24

40548460.86

J10

3105391.62

40548822.72

J2

3105641.26

40548600.16

J11

3105368.12

40548773.43

J3

3105573.43

40548732.86

J12

3105400.85

40548701.07

J4

3105550.32

40548754.85

J13

3105416.56

40548634.63

J5

3105517.85

40548818.37

J14

3105498.06

40548558.73

J6

3105462.49

40548862.01

J15

3105506.73

40548564.54

J7

3105461.19

40548866.65

J16

3105535.26

40548508.72

J8

3105423.01

40548873.34

J17

3105605.37

40548442.02

J9

3105390.13

40548843.19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2年。

6、生产规模:132千立方米/年(35万吨/年)。(所采石料只能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得外销,工程结束后立即关闭矿山)

7、矿区资源量:经温鹿土资储备字[2015]1号备案的地质报告中估算建筑用花岗石(122b)26.41万立方米(70.24万吨)。剥离物(残坡积土加全、强风化二长花岗岩)47.99万立方米(81.08万吨)

四、采矿权出让所得的确定及收缴方案

据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采矿权价款集体审定采矿权协议出让价为192.98万元。该价格不低于经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备案(温土资鹿矿评备[2015] 1号)的评估价192.98万元。

采矿权出让所得必须遵守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条款一次性缴纳,缴入温州市财政专户,并按规定比例分成上划。

温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