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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及矿产勘查阶段划分方案》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19-10-30 14:31:42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就《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及矿产勘查阶段划分方案》(下称《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储量分类标准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技术标准,贯穿找矿、采矿全过程,对掌握矿产资源家底,制定矿产资源规划、战略、政策,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方案》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为地质储量和可采储量两个类型。按照地质可靠程度,地质储量分为探明地质储量和控制地质储量两个级别。探明地质储量是指达到勘探程度,详细查明矿体地质特征、矿石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等,估算的地质储量可信度高。控制地质储量是指达到详查程度,基本查明矿体地质特征、矿石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等,估算的地质储量可信度较高。可采储量是指经可行性研究,可经济采出的地质储量。

在勘查阶段划分上,《方案》按照“有没有”“有多少”“可采多少”的逻辑,将预查并入前期的基础调查中,将勘查阶段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普查阶段主要解决“有没有”,详查阶段主要解决“有多少”,勘探阶段通过加强可行性研究,主要解决“可采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