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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1家单位、2位个人分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荣誉
发布日期:2019-11-28 10:25:28 来源:市局绿化和林业发展处 浏览次数:

 

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温州市泰顺县林业局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原永嘉县林业局叶银强和文成县林业局王小玲荣获“全国绿化奖章”。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是绿化行业规格最高的奖项,每三年举行一次评比表彰,是国家对国土绿化事业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的最高荣誉。近年来,温州市强力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2014年温州创成“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大幅度增加投入,大规模实施绿化,大力开展特色创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泰顺县林业局近三年来,突出绿化美化,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建成30余个“共青团护绿林”和10支“植绿护绿志原队”,建成森林公园20个面积2.93万公顷,实施珍贵彩色森林建设14.3万亩,新植珍贵树种108.2万株。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成立全省首家猕猴桃院士专家工作站,猕猴桃新产品引种及推广10项,泰顺猕猴桃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产品。

叶银强同志负责营林工作后,完成楠溪江、瓯江等主要江河沿岸山体景观林改造23682亩,彩色健康森林建设26400亩,迹地更新造林35161亩,中央森林抚育136000亩,修复沿海基干林带6870亩, 259个市级绿化示范村(森林村庄),造林总量、质量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王小玲同志长期在基层从事国土绿化科技研究和推广工作,主持完成6项林业重点项目的实施、5项林业技术研究课题以及其他林业生产、科技、标准化及示范园区、森林城市的创建。共获科技成果奖3项,成果登记1项,发表学术论文9篇;共15次被评为省、市、县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



来源:市局绿化和林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