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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局多措并举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发布日期:2019-12-10 14:58:42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主体通过更新改造、业态调整等多种方式参与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

一是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平阳县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8-2027年)》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稳步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推进土地回购,建立低效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开展企业用地回购,通过“退二优二”“退二进三”,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利用,优先用于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项目。三是改革供地方式,加强供后监管。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产业项目供地建设双合同监管制度,研究深化产业项目开发建设监管协议约定内容,促进产业项目供后监管落到实处。四是增加容积率,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承载能力。通过增加企业用地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率,扩大企业产能产出。据了解,今年平阳县已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4020亩,排名全市第一,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共计86个,为促进平阳县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