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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洞头区在全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量化评估排名第二
发布日期:2019-05-13 15:14:3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我市洞头区在全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量化评估排名第二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发文通报了2018年度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量化评估结果。在沿海26个县(市、区) 量化评估分值排名中,我市洞头区位列全省第二位,较2017年提升了2个名次。

近年来,洞头区按照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要求,围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集约利用、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海洋文化建设和综合管理保障五个方面,结合洞头实际,深入挖掘蓝色亮点,把“人海合一”的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各个方面。2018年,洞头蓝色海湾整治项目作为我国海洋生态整治修复主要典型样本受到央视《焦点访谈》《新闻联播》等栏目“点赞”,举办了《温州·洞头蓝色海湾国际论坛》,向全国推广温州洞头蓝色海湾范本和经验成果,获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批复,成为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获生态环境部批复,成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据统计,2017年洞头区海洋经济增加值为53.86亿元,占该区GDP比重为59.8%;海洋第三产业增加值32.26亿元,占海洋产业增加值的59.9%。2018年洞头完成岸线整治8.765公里,修复海岸线6公里。2015年~2018年,洞头海域海水质量总体保持稳中趋好的态势。

此外,洞头区持续实行严格的岸线保护措施,严格用海占用岸线的管控,注重岸线的整改提高。在新城片、环岛西片、状元南片等区域,实施引海入城工程,建造亲水城市岸线。尤其是对洞头环岛西片围垦区已确权3710亩海域,计划采取围而不填的方式,策划打造投资估算50亿元的“梦幻海湾度假城”项目,利用水域空间直接建设“海上城市”,保护好海岸线,构建海上城市景观带,倾力打造宜居宜旅宜业的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