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其他公示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1-1317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1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19-06-12 16:19:26 浏览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A

 

 

 

 

 

温资规函〔2019〕266号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2号

建议的答复函

 

杨志敏等2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解决苍南台商小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建议》(人大建议422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类型

从2016年度开始,省政府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方式,坚持“精准配置、突出重点、保障民生、节约集约”的原则,建立“以项目定计划、以空间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新机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为项目计划、挂钩计划和奖惩计划三大类型,实行省、市、县分级保障制度。一是重点项目计划指标,用于重点保障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二是增存挂钩计划指标,省级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相挂钩制度,根据各地上一年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按照存量与增量3:1比例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额度,结合各市、县(市、区)储备库项目,按年度用地规模予以直接下达到各市、县(市、区)。三是奖惩专项计划指标,包括农民建房指标,抢险救灾、下山搬迁、特扶指标等省厅文件规定的奖励指标。

二、台商小镇可以适用的指标

2015年台商小镇申请省政府预支计划指标200亩,2016年预支计划指标468亩。2017年开始省政府在评估特色小镇建设时,总体认为全省特色小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高,在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总量逐年减少的情况下,暂停了特色小镇专项指标。所以地方确有需求的,可以根据《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4〕50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13号)的文件精神。 

(一)申请省重大产业项目指标,对纳入到《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单》的项目,申报使用省重大产业项目专项奖励指标,对经省发改委批准纳入省重大产业实施类的项目,可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预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对特别重大产业项目,给予100%奖励,对重大产业龙头项目,给予60%奖励,对重大产业示范项目给予40%奖励。

(二)申请纳入到省市县长项目工程,优先纳入保障范围,其中:对总投资50亿元以上(加快发展地区35亿元以上)的项目,100% 保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三、其他保障措施及建议

在此之外,为保障台商小镇的顺利报批,可以通过以下几项措施:

(一)增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量,加快盘活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尽、尽而未达等土地,深入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

(二)积极争取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涉及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三)充分利用已围且已批为建设用海和历史围填海资源。

(四)属地县政府在省厅下达的存量增减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划转一部分用于保障台商小镇的用地需求,配套台商小镇的建设。

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落实职责,加强与属地政府的沟通对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破解台商小镇建设中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不足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联系人:陈昊,联系电话:88360093   13676590067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府办,苍南县人大常委会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