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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清廉建设五大行动
发布日期:2019-06-21 17:08:13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温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清廉建设

五大行动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开展清廉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五大行动任务举措及分工方案》部署,市森林公安局决定,从6月份起至11月底在全市开展清廉森林公安机关建设五大行动,为推进森林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是履行廉政责任,开展清廉机关建设行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人作用,以身作则、尽职尽责地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努力实现政治清明、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管理严格、勤政担当的清廉机关。

二是强化警务督察,开展清廉基层站所建设行动。坚持警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执法检查、专项督察等方式,强化基层民警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滥用强制措施、违反廉洁从警规定等现象的发生,营造和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开展清廉干部队伍建设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法制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维护公安的良好形象

四是防范化解风险,开展权力运行风险防控行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对全部人员、全部职权、全部过程的“三全”防控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民警管理监督各项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五是弘扬清风正气,开展清廉文化建设行动。结合廉政文化建设,丰富警营文化生活, 通过价值观大讨论、重温入警誓词、争当办案能手、评选“优秀林区警长”等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争先创优、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