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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审批职能,实现减员增效
发布日期:2019-08-22 09:54:31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审批职能,实现减员增效

 

在昨日的全省深化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窗口通过职能整合实现减员增效的做法得到充分肯定。

在本次机构改革中,我局集中了原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四个单位的大部分职能。为此,我局坚持以“最多跑一次”为向导,以提高审批效率为关键,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加快推进审批职能整合。经调整后,窗口人员更加精简,办事人员从原来的23人减少为13人。事项更加集中,窗口规划、国土、林业、海洋、测绘五大职能全部集中到位,事项合并了,环节减少了,群众方便了。

一、突出主责,理清职能边界。聚焦窗口办理服务群众事项的主责,把属于局内部职能的、不属于群众和业主上门办理的事项,不再放在窗口,做到对内、对外职能边界更加清晰。例如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审核、调整(撤销)建设用地批文盘活批而未供土地转用指标审核、标准农田置换(占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审核等,属于各级政府要求转报的事项,此次机构改革,均调整为内设的用途管制和耕保处、总体规划处负责。进一步推动办理事项向窗口集中,取消市政处,把市政处的审批职能完全放置在窗口;另外法制处不再负责竣工验收的技术支撑工作,使窗口职能更加完整,事项集中度更高。

二、合理疏解,加大支撑力度。在拟定“三定”方案时,把原审批处的职能进行了疏解,成立了建设用地规划处,专门负责重点复杂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论证工作,拟定市区有偿使用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研究与协调等。实行规划前期管理和项目审批职能分离,减轻了对外窗口额外事项,对前台窗口审批给予有力的支撑。

三、化繁为简,推动事项合并。原规划、国土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部门,在成为一个单位、一个窗口后,我局把各事项办理阶段相近、性质相近的事项进行合并,减缩办事环节。比如在项目立项建设条件联合审查阶段,一次性提供规划和土地审批意见。原来规划选址审批和用地预审分属两个事项,需要分别办理,现进行合并,让群众一次报件,拿到两份成果。下一步在此基础上,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将规划竣工核实和土地复核验收进行合并。

四、适当授权,加快审批速度。林业方面的占林审批,每年的办件量非常大,如果每个件都要分管局领导签发,必将拖延审批时间。对此我局授权审批窗口代表局履行所有入驻市行政审批中心林业行政审批的审批职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审批效率,让群众享受“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