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率先完成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
转存基金工作
为建立健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转存基金(以下简称“备用金转基金”)制度,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长效机制,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8月份,乐清在温州市率先完成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转存基金工作,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制度。该市72家矿山历年缴纳6673.8654万元备用金已全部处置到位,比省里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前了一个多月。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该局对备用金转基金开展专题研究,并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乐清支行、财政局、环保局乐清分局组成工作小组,坚持效率、进度两手抓,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同时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备用金转存基金工作,建立通报制度,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清算。迅速开展摸底调查,理清旧账,对历年来缴纳的、返还的、结余的备用金进行登记造册,并与财政部门和矿山企业一一对账,保证清算结果准确无误。
三是一矿一策,分类处置。针对矿山众多、时间跨度长,各家矿山情况不一等问题,该局对历年缴纳的备用金进行系统研究,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分门别类、妥善处置,切实完成备用金处置工作。
四是顶格计提,从严管理。该局根据参考标准对基金实施顶格计提,并与采矿权人、银行签订基金使用监管协议。按照“企业所有、规范提取、合理使用、动态监管”原则,从严从紧、依法依规加强矿山管理,扎实推进矿山复绿专项行动,以加快构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新机制,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