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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9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0-01-19 15:56:04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2020年01月19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列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其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

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向本机构申请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机构现将具体信息予以刊发公示。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原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类型

备注

1

张霞萍

330302012001GB00369F00060017

宏源路宏源锦园1幢108室

112.28

/住宅

温房权证鹿城字第321415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2

张霞萍

330302012001GB00369W00000000

鹿城区宏源路宏源锦园1幢108室

13.74

住宅用地

温国用(2005)第1-17143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