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永中街道新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温龙征方案公布〔2020〕20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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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龙湾段)建设需要,拟征收永中街道新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51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已于2020年9月11日进行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听取了被征地相关各方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未按时申请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现将永中街道新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布,并将按此方案予以实施。 附件:1.永中街道新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0年第208号) 2.温州市瓯江引水(龙湾段)土地勘测定界图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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