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温土资登公告(2020)1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湾区府后路77号 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龙湾办证处
联系方式:8650800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业务类型 | 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朱景宽、刘衍香 | 330303002001GB01246F00020028 | 龙湾区蒲州街道雁荡东路82号天鹅湖住宅区二组团12幢406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25.66㎡/房屋建筑面积99.87㎡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转移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