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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0-11-19 16:05:15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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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列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其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


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向本机构申请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机构现将具体信息予以刊发公示。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原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类型

备注


1

李小华

330304005013GB00015F00020004

瓯海区娄桥街道娄前住宅区聚欢家园10幢1004室

土地使用权面积4.06㎡/房屋建筑面积61.73㎡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308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