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温州市鹿城区鞋都三期丰叶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温州市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服务中心申请收回位于丰门街道潘岙村的经四路、纬六路部分道路部分已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626.54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涉及用地批准文号为温土资字[2012]1082号,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众远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2020-066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服务中心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56588275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