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0-1335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船舶修造厂滑道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0年11月30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船舶修造厂滑道 | 温州市洞头鹿港船舶修造厂 | 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沙岙 | 工业用海(船舶工业用海) | 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 |
0.4982公顷 | 3 |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