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9 09:04:50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城市控规调整,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申请收回位于鹿城区藤桥镇浦江村的部分已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3198.37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涉及用地批准文件为温国用(2013)第1-327947号、温国用(2013)第1-327945号、温土资字[2013]1047号,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TG2020-137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56588275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