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城市控规调整,现有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申请办理温州市双屿公路枢纽站项目用地范围内部分已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手续。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11838.73平方米,涉及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原批准土地使用权人:温州交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涉及用地批准文件为浙土字(A2002)第20158号,土地用途为交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G-2020-105号收回地块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56963592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