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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31 08:36:02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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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城市规划调整,现有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老涂村经四路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此次收回土地位于七都街道板桥村,收回土地面积928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建设总指挥部(现由温州市鹿城区七都综合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涉及批准文号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温土资字[2011]1121号,土地用途公路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G-2020-175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56588275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