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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0-00432
组配分类 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0-0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2)》的通知 温资规发﹝2019﹞97号
发布日期:2020-03-20 16:35:13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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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功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2)》已经局党委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4日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

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2)

为进一步加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2010—2020年)》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才队伍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中人才是指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的,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为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事业改革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是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力资源系统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服务发展和人才优先的原则,着力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打造一支“忠诚、融合、担当、敬业、清廉”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加快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队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人才优先原则。确立在全系统发展中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做到人力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从而确保为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证。

2.服务发展原则。确立立足职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总体思路,把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每个年度既定工作目标和实际工作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人才政策和措施,用取得的工作实效来检验人才工作的成效。

3.深化改革原则。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人才发展的根本动力,综合运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采取新思维、大手笔和有针对性的措施,构建与社会经济形势相适应、有利于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事业发展的人才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活力。

4.整体推动原则。按照高水平、均衡性、增优势的要求,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的骨干和核心作用,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让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人才都得到重视和培养,努力使各类人才的价值得到全面和充分体现。

5.精准施策原则。拉高标杆、补齐短板,抓住人才发展的关键、核心、急需方面,找准人才发展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举措,不断激发人才发展潜力,提高人才发展整体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才发展的工作目标是:人才资源总量与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分布和层次、类型等结构趋于合理,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人力资源稳中有升,人才规模与发展需求相适应。

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力资源总量为3494人。综合管理类人力资源2643人,占人力资源总量比例75.7%。其中县处级领导18人,占综合管理类人力资源总量比例0.5%;科级领导206人,占综合管理类人力资源比例5.9%。专业技术类人力资源851人,占人力资源总量比例24.3%。其中具有中级职称372人,占专业技术类人力资源总量比例43.7%;具有高级职称101人,占专业技术类人力资源总量比例11.9%。

到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在人力资源总量保持基本稳定的情况下,通过人才引进、继续教育、能手培育等方式,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271人,占人力资源总数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65%,进一步使人才队伍规模与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事业科学发展相适应。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层次比例进一步完善。

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力资源中,受过研究生以上高等教育的总量为167人,占比5%,受过大学本科教育的总量为966人,占比56%,受过大学专科高等教育的总量为966人,占比26%。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高中及以下之比为2﹕22﹕10﹕5。专业技术岗位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5人,占比0.58%,具有副高级职称的96人,占比11.2%,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比为3﹕11﹕11。

到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才队伍中,受过研究生以上高等教育的人数达到209人,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受过大学专科以上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90%,提高3个百分点。具有高级职称人数占专业技术人力资源总量的比例达到12%,提高0.2个百分点,中级职称人才占专业技术人力资源总量的比例达到44%,提高0.3个百分点。使人才素质整体稳步提高,层次比例进一步完善。

——人力资源分布更加合理,人才效能进一步增强。

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力资源分布基本合理。其中市局机关97人,占比3%;直属事业单位260人,占比7%;各分局393人,占比11%;各县(市)局2744人,占比79%。

到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力资源分布更加合理,市局机关、各县(市、区、功能区)局(分局)机关除合理调整交流外,人数严格控制,素质逐步提高,使人才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向一线倾斜,真正做到到头精、身强、基础硬,使人才效能进一步增强。

——人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逐步年轻化。

2019年,机关各处(室、局)科级领导干部51人,平均年龄44.8岁;直属各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37人,平均年龄45.6岁;各县(市、区、功能区)局(分局)科级领导干部118人,平均年龄47.6岁。

到2022年,通过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改进和改善年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落实干部退出机制等措施,使机关各处(室、局)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降至44.5岁;直属各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降至45.1岁,各县(市、区、功能区)局(分局)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将至47岁,使科级领导干部队伍逐步年轻化。

——人才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人才机制进一步创新。

健全完善人才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有利于优秀人才大量涌现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才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单位

2019年

2022年

提升值

人力资源总量

3494

3528

1%

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87.0

90.0

3.0

其中

博士学历人才所占比例

%

0.085

0.14

0.05

硕士学历人才所占比例

%

4.69

5.15

0.46

大学本科人才所占比例

%

58.042

62.9

4.9

高级职称占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11.9

12.1

0.2

中级职称占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43.7

44.0

0.3

四、工作措施

1.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不断提高人才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学习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新理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打牢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综合能力。

扎实推进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教育体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交流挂职锻炼,努力造就一支思想政治素质高、依法行政能力强、业务知识精、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有效推动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党政人才队伍。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方法等方面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交流推荐过程中,坚持注重基层一线、注重年轻干部、注重后备队伍建设的导向,进一步优化干部层级结构。

二是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努力通过民主推荐、竞聘上岗等方式,使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放心放手给优秀的年轻干部压担子,最大限度地发挥年轻干部的特长、优势和才能。同时,放宽渠道抓培育,通过挂职锻炼、参观学习、主体班次、脱产培训、专题讲座等,加强对年轻干部政治理论、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提升年轻干部基本素质,促使年轻干部能够快速成长。

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和交流力度。通过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双一流”选调生引进、交流推荐等途径,不断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并通过送学培训、布置课题、挂职锻炼、专人带教等手段,跟踪培养,形成业务骨干梯队。同时,推荐一批具备高学历、高能力的“准专家”和青年业务骨干充实到各类研究学会,开阔眼界、提升格局,努力打造一支在各职能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队伍。

4.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增强单位发展后劲。

一是制定各级人才队伍建设方案。按照“统筹管理、突出重点、分类建设、整体推进”的原则,各县(市、区、功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所属各事业单位需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林业、海洋等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措施办法,有力有效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和技能职称考试。结合我局各职能领域工作范畴,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技能职称考试,进一步丰富人才队伍理论知识结构,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和专项工作历练。根据日常工作安排,适当采取新老搭配、以老带新等手段,做好传帮带和岗位练兵工作。结合年度大项工作,抽调部分年富力强、业务素质高的业务骨干参与锻炼,逐步建立起一支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实干型人才队伍,增强单位发展后劲。

5.开展各类考核评先活动,健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2007〕2号)和《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组〔2007〕45号)、《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精神,加强岗位绩效考核力度,进一步发挥考核正向激励、反向鞭策作用。同时,加大在系统内开展评先争优的力度,每年对业务能力过硬和工作实绩突出的业务能手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进一步营造学模范、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9年)

1.在人才队伍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发展目标确定需要培养的人才序列。

2.根据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人才队伍建设配套制度、措施。

3.建立优秀人才储备库,有计划地对综合管理类后备干部、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业务骨干进行分类分层次培育。

(二)实施阶段(2020-2021年)

1.各地各单位组织制定个性化人才发展计划并进行系统化培育。

2.定期开展业务能手评选等经常性技能竞赛、技术交流活动。

3.对人才培育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加以改进。

(三)阶段性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

1.对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全面总结评估。

2.进一步完善人才队伍建设配套制度、措施和培育体系。

3.总结工作经验,指导下步工作开展。

(备注:本规划中2019年度数据采集时间为2019年10月)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