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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31 09:38:17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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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历年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2019年作为机构调整后的开局之年,年初我局便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按规定及时报送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工作要求。原国土、规划、林业、海洋部门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均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以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工作为重点,我局年初专门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全年学习按计划有序进行。全年,我局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和省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入研究学习“一书一章”等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宪法》、《土地管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12月底,我局领导全面开展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并参加了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2019年度,我局认真组织落实了公务员三年轮训计划,多次组织业务培训、公务员学法活动,其中组织开展了温州市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国土空间规划研修班、三期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专题培训活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专题培训会。我局认真组织了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目前,我局在编工作人数为108人,执法证持有人数为95人,8人同时持有国家测绘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持有率超过90%。

(四)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工作。依托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主题日系列活动,采用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短信、微信、微博新兴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建立自然资源规划普法全覆盖机制,形成“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格局,推动业务处室结合现行最新生效法律法规主题宣传学习。今年我局开展《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法治宣传和学习活动,共在9处城市中心设摊宣传,共悬挂横幅200余条,制作展板100余块,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300余条,向市民发送公益短信近3万余条,提供咨询100余次,分发宣传品3万余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推动业务改革创新。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助推温州“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我局今年谋划了一批改革创新举措。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温州市完善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意见》、《温州市积极处置无产权历史遗留工业用地及用房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温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人地对应” 的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推动我市重点领域的改革攻坚工作。创新涉企产权服务工作,实施“助企优抵”专项工程,通过顺位抵押创新、企业拿地到竣工验收全周期抵押服务创新、各种组合登记创新等8大创新举措,加大助企力度。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发布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和负面清单,形成行政审批“无证明”的工作常态,切实提高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规定,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确保了政策文件制定程序的合法性,同时加快了政策文件出台的进程。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对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结合依法行政工作,逐步完善党内法规工作,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机制。

(三)完成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我局认真对机构改革前国土、规划、海洋、林业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作了一次全面清理,确定了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和废止目录,其中保留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53件。同时,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发布,在门户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开。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我局今年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11月公布了今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温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人地对应” 的实施办法》、《温州市工业用地二级市场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等4项决策事项定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问题,我局采用网上征求、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风险评估等程序。

三、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9年我局出台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机构、人员、事项、程序、审核范围、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按规定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名单、事项清单、流程图,建立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参照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我局编制了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目录共3大类别8个事项,并配备了法制审核人员60名,林业法制审核人员36名。同时,我局及各直属单位均聘请社会律师当任法律顾问,协助办理各类法律事务,通过向我局提供案件处理的法律意见,指导各分局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发现并预防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二)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推行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办理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对行政审批等政府服务事项,全面推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办理模式,形成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可实现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归档,并在不动产登记事项方面广泛使用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技术。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音像记录清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本机关的音像记录清单,明确了实施音像记录的范围,并配置了音像记录的相关设备。在全面推行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执行之前,我局已经自建了执法监察系统,通过专配的手机摄像和电子系统,基本实现了执法全过程影音像记录和规范管理。目前,我局配备了37台执法记录仪。

(三)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实施多重公示公开制度,我局通过全方面多维度的公示、公告制度,向社会广泛公开信息,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在内容上,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权力清单、双随机、行政执法决定等执法信息公示专项工作要求,在政务服务网、本机关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公示相关信息,并实施动态更新。在载体上,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局网站,还在社区信息网、规划展示馆、村居公示栏、建设项目现场公示栏、微信平台、政务微博上及时公开信息,主动公开公示信息的时限。

(四)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市局法律顾问队伍由法制机构、本单位公职律师、外聘律师组成,目前市局公职律师已有3人。外聘法律顾问主要从事诉讼、复议相关工作,向我局提供案件处理的法律意见,指导各分局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发现并预防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除此之外,在部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社会风险评估等领域,我局都有法律顾问参与并提供法律意见。

(五)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履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程序,对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实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完善重大行政合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等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对2018年6月1日以来涉及国土、矿产、规划、林业、海洋在内的已办结的33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通过各单位两两互评的方式开展评查,并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进行通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我局制定的凡涉及市场主体经营的政策文件、工作措施,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市场主体享有公平竞争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行政调解体制。整合优化原国土、规划、林业、海洋等部门的行政调整制度,实现了行政调解统一工作标准,按照自愿合法、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注重效果的原则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按照“谁行政、谁调解”的原则,我局对行政调解的受理、组织、协调、签订、回访及未达成协议的纠纷的处理等相关行政调解程序进行细化,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单位,全面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实施。

(二)稳妥处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根据法律规定职责,我局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能及时答辩、举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也未发生裁判文书、司法建议函不予执行,不予落实的情形。2019年,拆迁、不动产登记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我局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89件,共办理行政应复86件。

(三)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流程,突出强调程序规范,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按照“诉访分离”要求,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做好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大大降低了上访率。进一步明确处理机关从初信初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直到送达的各个环节,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信访文书,录入信访信息系统。进一步做好信访事项回访核实工作,对初信事项,逐一回访,征询信访人满意度评价。今年初访按期处理率达100%,均无出现办理差错的情况,差错率为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30日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