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0-1329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程庆来:
你于2003年至2007年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下冯山村集体土地建成凤山生态农民公园,我局已对你土地违法行为作出温土资鹿罚【2019】6号土地行政案件处罚决定书,你尚未完全依法履行处罚决定的相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催告。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催告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温资规鹿催[2020]1号催告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温资规鹿催[2020]1号催告书
联系地址:鹿城区横河南路1号资规鹿城分局
联系电话:8811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