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陈海丽于2017年8月2日死亡,陈海丽死亡后遗有不动产坐落在鹿城区林里片区钟山村秀峰里10幢1202室(该不动产为陈海丽、江巧弟夫妻共有财产),建筑面积73.27平方米,申请人江巧弟申请登记上述不动产。根据上述情况,我局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拟登记的不动产坐落:鹿城区林里片区钟山村秀峰里10幢1202室
拟登记权利人:江巧弟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3.7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3.2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A座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8927917 联系人:章鹏黔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 6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