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专栏 > 工作动态
不动产登记资料(或信息)查询服务指引
发布日期:2020-06-24 09:13:38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落户查房”

“孩子入学查房”

“公积金贷款查房”

“不动产交易纳税查房”

“不动产交易前查房”

......

等各种原因需要查询时

才知道档案离我们的生活这么近

为满足广大市民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需求,减少排队和等待时间,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推出线上线下双同步的查询方式,真正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趟跑。

一、窗口查询

1.申请条件:

权利人(包括因继承和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以及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等)可以查询本人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利害关系人(包括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或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但不能提供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按规定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等信息。意向人或拟起诉人委托的律师,还可以申请查询申请验证所提供的被查询不动产权利主体名称与登记簿的记载是否一致、不动产的共有形式、要求办理查封登记或者限制处分机关的名称等信息。

2.申请材料:

查询申请书(申请现场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查询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经公证或认证。

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3.办理流程:

取号—申请—受理—查询—出具查询结果

4.办理时限:

即办,其他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内办结,批量查询按查询数量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办理地点:

中心办证大厅: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专区

城东办证处:龙湾区府后路77号(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一楼)

城西办证处: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新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经开区办证处: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东附属楼东南向行政办证大厅

二、自助查询终端

1.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

2.查询结果:仅出具查询结果证明,不能查询登记原始材料。

3.操作流程:

设备名称一:温州市民中心便民服务终端

  1. 点击右上角“登录” 


2.身份证读取和人脸认证

3.点击“我打证明”进入证明事项页面

4.点击“不动产查询”并“选择用途”

5.打印查询记录

设备名称二:瓯e办便民服务终端

  1. 点击“证明”或“住房”

2.选择并点击“不动产权属证明”

3.身份证读取

4.人脸认证

5.选择查询不动产所属地区

6.阅读“温馨提示”并点击确认

7.选择不动产查档用途

8.选取并打印查询记录

4.查询地点:各窗口受理点自助服务区。

三、“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

1.查询方式:PC端或移动端(电脑和手机等)

2.查询流程:

  1. 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

2.选择“个人服务”

3.选择“房屋”—“不动产登记服务”

4.选择账户类型进行登录

5.登录后选择“权属证明”

6.阅读须知并提交申请、填写查档目的等信息后点击“查询”

7.打印或下载查询记录

四、浙里办APP查询

1.查询方式:掌上查询

2.查询流程:

  1. 下载、登录APP后下翻选择“不动产”

2.选择“不动产权属证明”

3.在不动产登记服务界面选择“权属证明”—“在线查询”

4.阅读须知并点击“下一步”

5.下拉选择“办理网点”和“查档用途”等信息

6.确认申请人信息后点击“查询”

7.下载查询记录

五、支付宝查询(集成浙里办APP)

1.查询方式:掌上查询

2.查询流程:

  1. 支付宝搜索“不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明”


2.在搜索结果里选择“不动产权属证明-温州市市民中心”

3.跳转至不动产登记服务界面后选择“权属证明”—“在线查询”

4.阅读须知并点击“下一步”

5.下拉选择“办理网点”和“查档用途”等信息

6.确认申请人信息后点击“查询”

7.下载查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