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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9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0-06-29 15:32:51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下列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其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

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向本机构申请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机构现将具体信息予以刊发公示。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原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类型

备注


1

陈哲

330302007002GB00137F00010054

黎明中路龙腾大厦1705室

124.83

/住宅

温房权证鹿城字第281710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2

陈哲

330302007002GB00137W00000000

鹿城区黎明中路龙腾大厦1705室

10.19

住宅用地

温国用(2007)第1-31685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

徐迅

330302002008GB00341W00000000

鹿城区石坦巷石坦大厦3幢2504室

14.33

城镇住宅用地

温国用(2015)第1-1533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

徐迅

330302002008GB00341F00030006

石坦巷石坦大厦3幢2504室

179.86

/住宅

温房权证鹿城字第835377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5

叶爱发

330302002002GB00013F00010559

百里西路麻行小区3幢1901室

143.72

/住宅

温房权证鹿城字第749095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