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00629-0094389
兹有李连洪因保管不善,将温国用(1999)第2-9590号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连洪
2020 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