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其他公示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0-1331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0-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60号建议的答复函 温资规函〔2020〕259号
发布日期:2020-07-13 14:58:5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童伶俐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规划建设温州植物园的建议》(人大建议560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温州市植物园的规划建设一直是历届代表们关注的重点。先后有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44号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会议第57号提案、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8号建议、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58号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等要求启动温州新植物园建设。

自2011年温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小组提出新建温州市植物园后,我局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规划选址工作,曾出具《关于温州植物园选址的意见》(温市规交字〔2011〕124号)、《关于温州市植物园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规划意见》(温市规函字〔2012〕33号)、《关于温州市三溪片区雄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问题的请示》(温市规〔2014〕121号)等文件。市行政执法局就植物园建设问题向市政府先后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温州市动植物园建设的请示》(温城法〔2016〕15号)、《关于加快推进温州市动植物园建设的报告》(温综法〔2016〕13号)、《关于要求启动温州植物园建设的报告》(温综法〔2018〕15号)、《关于要求在三垟城市湿地公园建设温州植物园的请示》(温综法〔2019〕9号)、《关于要求将温州植物园列为2019年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报告》等多个请示或报告。

温州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地区,独特的山形地貌特征保留了诸多如蕨类、裸子和被子植物,甚至不乏相关植物的野生种群,泰顺、永嘉、文成等山林地区更留存有大量未被探寻发现的新植物物种,在温州建设植物园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正如代表们所言,“植物园是现代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城市的绿色名片,建设植物园是满足公众对观光旅游、休闲娱乐、文化生活日益高涨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需要;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是科学研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要。”建设植物园等专类公园,是一个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绿化建设在“量”的方面达到基本指标后,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而在“质”的方面进行提升的主要措施。代表们所提的建议切合温州发展实际要求,我们十分认同。

现行的《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7年修订)(国办函〔2017〕39号)中,温州植物园是作为景山公园的一部分,定位为保留的市级综合公园;《温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温政函〔2011〕256号)中,温州植物园作为专类公园,保留在鹿城区景山公园内,对新建温州市植物园均未涉及。

目前我市正在编制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更加注重落实新的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高质量美好生活的愿望。植物园承担着科学研究、观光游览、科学普及、科学生产等作用,我局将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充分考虑代表提出的建议,对新建植物园进行论证研究。另外鉴于植物园等专类公园经济投入大、功能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住建部门已经同步开展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共同推进温州市植物园的建设。

最后,感谢你们对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张蓓英,联系电话:88366212、13906639339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府办,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