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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0-1331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0-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的答复函 温资规函〔2020〕260号
发布日期:2020-07-13 11:06:1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珊珊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优化水源保护政策 推动库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提案》(政协提案220号)收悉。您提出的健全生态保护补偿体系以及推动库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三点建议,针对性很强,对推动我们工作十分有利。适逢我局牵头修订已到期的《温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温政办〔2016〕132号),我们仔细研阅了您的建议,充分分析并予以借鉴和采纳。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补偿机制,明确奖优罚劣

珊溪-赵山渡水源地泰顺县境内集雨区面积999平方公里(占比43.4%),水域面积19.1平方公里(占比48%),涉及库区约12万人口。泰顺库区群众自2012年我市开展珊溪-赵山渡水源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全力配合,主动放弃高污染行业,停止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严格控制种植业污染,为保护“大水缸”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完善,我市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从2009年3500万元稳步提升到2019年的1.2亿元,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也日渐完善。今年,我们充分研阅历年有关生态保护补偿的提案议案和倾听库区百姓心声的基础上,经过前期调研、部门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并召开市政府协调会后,目前已形成修订后的《温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议稿)》(以下简称《办法》)报市政府审议。

《办法》有以下几点突破:一是提升专项资金总额。明确2020年专项资金总额不低于1.4亿元,本轮增幅16.67%。二是调整分配因素权重。将集雨区面积权重由45%提高到50%(水域面积20%,集雨区内行政人口30%),加大了对集雨区的补偿力度。三是明确奖优罚劣。将专项资金分基础和激励两部分。专项资金基础部分1亿元,剩余部分作为激励资金,根据水源地生态保护年度考核结果兑现。考核合格的,足额兑现;考核不合格的,按失分比例,扣减专项资金。四是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删除原《办法》资金使用范围中规定的不能与个人挂钩这一规定,明确专项资金可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补助、困难群众救助等。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情况抽查和评估机制。

二、帮扶转产转业,争取多项补助

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珊溪水源保护与转产转业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村经济人,积极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与品牌,引导库区群众发展来料加工、竹木制品等绿色经济。我市共下达给泰顺县转产转业帮扶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救助资金3747万元,累计发展来料加工点81个、专业合作社100余家,吸收一大批库区群众就业,仅来料加工就为库区农民增收1.6亿元以上。

历年来,市有关部门积极帮助水源地所在县(市、区)争取多项补助补偿资金。从2014年起累计为泰顺县财政争取省级区域统筹发展资金补助约1.4亿元。2017年至2019年,我市向9个县(市、区)累计下达市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734.18万元,其中泰顺县707.09万元,占比25.86%,所得金额和比例均居9个县(市、区)之首。

持续开展“亲近水源地爱心献库区”公益活动,累计举办104期,受益群众12000多人,向库区内困难群众捐赠爱心物资近300万元。有效推动库区经济发展,提高库区群众经济收入。

三、坚持绿色发展,支持生态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发展旅游建设项目不可行,但50米纵深外的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在合理布局,控制规模,不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旅游建设项目,二级水源保护区在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前提下,可以进入开展旅游活动。珊溪-赵山渡库区及两岸纵深50米范围基本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我市向来坚持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近年来,我市着力推进美丽温州建设,全力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通道,利用库区乡村的自然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壮大当地美丽经济。如泰顺县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平合,全力推进“旅游主业化、全城景区化”进程,先后入选“中国最美乡愁旅游目的地”“浙江十大欢乐健康旅游城市”“浙江十大养生福地”等称号,游客接待数量和旅游综合产值持续保持20%左右高增速。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继续倾听“两代表一委员”和库区百姓心声,立足实际,持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更加科学化;关爱库区百姓,心系库区发展,探索库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绿色发展之路。

最后,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相信在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定会更加完善。

联系人:李丫,联系电话:88359791、1386861880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府办。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