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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0-1331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0-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6号建议的答复函 温资规函〔2020〕261号
发布日期:2020-07-14 14:39:2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周赞等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市滨海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情系民生、积极履职,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尽快推进温州滨海湿地公园创建的建议》(人大建议246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温州东部滨海湿地资源丰富,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候鸟迁徙通道。温州湾被国际鸟盟列为重要鸟区,是东方白鹳、黑脸琵鹭等珍稀候鸟的栖息地,并入选为《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绿皮书(2019)》项目报告中“最值得关注的十块滨海湿地”,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因此,你们提出在温州东部滨海湿地建立滨海湿地公园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这将为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很有现实意义。

近年来,温州通过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持续对温州近海域的生态环境开展修复保护。2016年温州市获得财政部、原国家海洋局发起的第一期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支持,争取了中央奖补3亿元;2019年4月,温州再获二期蓝色海湾整治支持,争取中央奖补2.26亿元。2020年4月,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对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龙湾二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事宜进行初核。根据方案,温州将投资2.65亿元开展龙湾二期生态修复,以提升滨海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方案的修复内容包括:生态海堤建设;龙湾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滨海湿地修复;龙湾二期水生态湿地建设,以及海洋生物资源恢复。

鉴于湿地公园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创建主体在当地,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推进龙湾区、瓯江口、经开区开展“温州滨海湿地公园”落地可行性工作,并向上争取获得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将“加强温州市东部沿海区域湿地保护与修复”列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今后的工程实施提供规划支撑。瓯飞围垦属于存量围海水域,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中,我们将积极探索对于存量围海水域保护开发利用研究,结合海洋空间综合整治与修复的规划要求以及现有项目的实施情况,为下一步公园的范围落界提供本底条件。温州滨海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将支持地方政府积极争取中央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省政府已在《关于实施新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21号)明确提出“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省财政对生态保护绩效考核达标的省级重要湿地按30元/亩给予补偿。鉴于龙湾目前还没有省重要湿地,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并支持龙湾申报省重要湿地,条件成熟后再向国家林草局申请国家重点湿地名录,以名录的形式加快推进温州滨海湿地的保护和湿地公园的创建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温州湿地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徐晓薇,联系电话:88638817、 13957796568。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府办,龙湾区人大常委会。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