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根据温州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报告,因河岸驳坎及绿化工程(正岙河下游段)仅实施了河岸驳坎部分,绿化地块连同周边地块现已重新立项用于鹿城区丰门街道正岙河二期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故申请收回原项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使用权土地面积为7248.95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中国鞋都产业化项目建设办公室(现为温州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涉及的用地批准文号为温土资字[2011]1009号,土地用途为绿化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众远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2020-037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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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