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0-1331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下列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续期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0年7月30日起)。如对所公示的用海申请存在异议或有听证要求的,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书面提出异议或听证申请,逾期没有异议或听证申请的,将受理审批。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381 邮编:310007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机场大道2060号 电话:0577-55876897 邮编:325024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人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面积 (公顷) | 用海位置 | 拟用海期限 |
1 | 温州龙湾海洋公园临时码头及栈桥工程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 科研教学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0231 | 温州市龙湾海洋特别保护区树排沙低潮高地中部 | 3年 |
港池 | 0.0485 | ||||||
2 | 龙湾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提升工程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 科研教学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0289 | 温州市龙湾海洋特别保护区树排沙低潮高地中部 | 20年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海域使用申请公示(2020第2号).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