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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耕保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启动
发布日期:2020-09-14 14:07:53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要求各省(区、市)提前研判“十三五”期间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为“十四五”时期耕保工作做好谋划,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自查报告。

通知指出,近一个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严守耕地红线,保中华民族的“铁饭碗”。开展省级政府耕保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中办国办关于督查检查考核要求,国务院关于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2021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将对“十三五”耕保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期末考核。

通知明确,此次自查工作的总任务是提前研判“十三五”期间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梳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与政策措施。一方面,对比分析2015年—2019年耕地变化情况(包括数量、质量和区位),预判本轮规划期末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并分析原因。另一方面,分析“十三五”期间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研判“十四五”时期补充耕地潜力;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规模、占比、分布、保护利用、上图入库以及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情况;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等情况,特别是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林果、挖塘养鱼和非农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设施农业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分析判断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趋势及其对耕地保护目标与粮食安全的整体影响。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尤其要改进检查方式,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技术、实地核查、随机抽查分析等手段方法,力求掌握真实情况,分门别类进行分析,特别是从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角度分析研究,判断趋势,抓好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