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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0-1332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0-09-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朱晨光非法占地案催告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6 14:37:2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朱晨光:

你于2018年3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郑宅村集体土地建堆场,我局已对你土地违法行为作出温资规龙罚[2019]14号行政案件处罚决定书,并于2019年12月20日向你公告送达。你至今尚未履行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我局现催告你自觉履行。

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催告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温资规龙催[2020]24号催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龙湾区状元街道机场大道2060号308室

联系电话:0577-5587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