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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工程出让海域公示 浙苍海域公示〔2020〕1号
发布日期:2020-09-07 18:02:2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下列拟挂牌出让的海域进行用海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0年9月7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电话:0577-64762554  邮编:325899)

项目名称

出让人

宗海面积(公顷)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出让年限

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工程出让海域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78.3032

电力工业用海

透水构筑物

海底电缆管道

27

附: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工程出让海域位置示意图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