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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8 10:17:17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申报对象:

按照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温州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与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社保关系进行申报),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道德

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

①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②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④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⑤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

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任职资格。

三、 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事业单位初级申报对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三)出具人力社保部门近一年《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地流动到温的申报对象至申报截止日之前必须有3个月的在温社保交纳凭证;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五)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六)提供业绩佐证材料;

申报人员应提供与申报专业一致的业绩、成果,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图纸、报告等。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即所谓的“业绩白条”)。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10日。

五、申报程序和形式

从今年起,职称评审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个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注意:请各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进行网上申报,否则用人单位无法审查通过。如用人单位审核未过,退回后申报人员再次提交则不受5个工作日限制。)

联系部门: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改办,联系人:余飞 88377603、曹乐明88366835。

附件:

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方法

2.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评审材料受理点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附件1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申报人员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申报。

2.职称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计划类型、申报职称系列、单位隶属关系等,选择相应的申报计划按要求提示进行申报。

3.证件照维护。根据提示上传白底证件照,格式应为JPG或JPEG 格式,文件大于30K 且小于1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

4.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要求字迹清晰。

5.信息录入。按要求录入各项申报信息,并根据所属关系提交对应的受理点审核。其中“本人述职”栏目主要填写个人主要业绩内容,字数控制在1000 字以内。

6.提取业绩材料。按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任现职以来的相关业绩内容,要求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

7.上传附件。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附件。

申报人员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导出评审表公示版,在单位内部全信息公示后填写推荐意见完成资格审查。

8.评审费用缴纳。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经评委会审核通过后进行评审费网上缴纳(评审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执行)。

9.报送评审表。评审费缴纳成功后,导出下载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评审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文件申报材料报送要求送至各县级受理点(见附件3),市直企事业单位直接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改办(市惠民路856号521室)。

附件2

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账号相同,具体审核办法如下:

1.登录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点击“用人单位登录”——“法人登录”后,进行注册。(不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2.授权审核。注册完成后,登录管理服务平台。首次登录用户,需下载打印用人单位委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PDF扫描件,提交管理服务平台审核,审核通过会收到12333 短信提示。

3.业绩档案审核。用人单位登录管理服务平台后,会显示需要审核的业绩档案资料和职称申报申请。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业绩档案进行审核。点击“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注意: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未完成审核前,无法进行职称申报。

4.申报资料审核。单位逐条逐项对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如发现资料提供不全,信息有误等,及时退回修改;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按钮,并填写审核通过意见。并录入对申报人员的业绩公示情况和审查意见,提交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

5.审查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必须本着对申报人员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对所在单位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相关业绩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将申报人员业绩材料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附件3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评审材料受理点

社保所在地

受理部门

受理地址

咨询电话

市  直

温州市资规局职改办

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521室

88377603

鹿城区

温州市资规局鹿城分局人事科

温州市横河南路1号

89997681

瓯海区

温州市资规局瓯海分局人事科

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1号楼806室

88580991

龙湾区

温州市资规局龙湾分局人事科

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406室

55876912

洞头区

温州市资规局洞头分局办公室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319办公室

63483797

经开区

温州市资规局经开区分局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滨海17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731室

86999905

瑞安市

瑞安市资规局人事科

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718室

65810865

乐清市

乐清市资规局人事科

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313室

62572415

永嘉县

永嘉县资规局人事科

永嘉县上塘县前路117号 

67256916

平阳县

平阳县资规局人事与财务科

平阳县昆阳镇雅河路189号平阳大厦20楼2027室

58120812

苍南县

苍南县资规局人事科

灵溪镇江滨路188号407室

68885728

文成县

文成县资规局人事科

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7号302室

59025259

泰顺县

泰顺县资规局办公室

泰顺县罗阳镇常青路25号203办公室

67563022

龙港市

龙港市资规局

龙港市西一街181号

5990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