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温州市矿山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温资规发〔2020〕67号)要求, 经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业绩评议结果,拟确定李新新等112位同志具有矿山工程专业工程师技术任职资格和应姿等3位同志具矿山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技术任职资格(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1月11日—1月17日。
二、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任何个人与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资规局职改办反映(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单位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联系电话:温州市资规局职改办 88377603
四、监督电话: 温州市资规局机关纪委 88119111
附件:2020年温州市矿山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任职资格评审结果.xls
温州市资规局职改办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