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瓯海区茶山街道罗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温政生土征字〔2021〕001号
发布日期:2021-10-22 14:27:16 浏览次数:

瓯海区人民政府,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茶山街道罗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666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6666公顷。前期已组织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进行土地征收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于2021年4月15日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情况。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相关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经研究,同意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实施瓯海区茶山街道罗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及附件.pdf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抄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区公安局,瓯海区住建局(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园分局;茶山街道办事处;茶山街道罗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