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编号:温瓯征启公告(2021)66号)
发布日期:2021-10-26 14:46:0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瓯海大道西延三期工程(瞿溪环岛至泽雅大道)(中心城区外二期)建设项目,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瓯海区瞿溪街道林桥村、溪头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94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瞿溪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不列入包干的特殊附着物和青苗权属、种类、数量,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用途、面积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温瓯征启公告(2021)66号.pdf

温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2021年8月25日

抄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瓯海分局,区住建局,区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瞿溪街道办事处;林桥村、溪头街村集体经济组织。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