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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原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25 16:11:3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7日至7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市国土资源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原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原市国土资源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凝聚共识、提高站位,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和“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的工作要求立即开展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局党委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开展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推进督查组,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0类问题,细化为35个具体问题、176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督办会、面商会,确保整改任务的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整改过程中,局党委对照整改方案,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局党委定期听取整改落实进度汇报,多次研究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推进周报制度,加大整改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整改进度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动态情况。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在抓好立整立改的同时,重点加强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织密制度防线,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35件,办结率为100%,共处理人员15人次,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务处分1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1人,教育谈话11人。

ー、关于纪律和规矩意识比较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8年9月30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党委深刻反思巡察发现的问题,班子领导分别对问题进行认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1月8日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了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习近平《之江新语》中《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和《打好“团结牌”》、人民网理论频道文章《着力提高班子团结的五种要素》、学习时报理论文章《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向心意识。

(二)局党委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该问题进行回头看再反思。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机关党委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业务知识。建立优秀先进代表的规范推选程序,制定出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评先评优审查工作的通知》(温土资发〔2018〕3号)。

(三)强化评先评优工作管理。11月20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局纪委召开学习会议,认真学习温土资发〔2018〕3号文件要求。建立作风建设台账,对违反作风建设问题的个人、问题较多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在推荐、审核、审定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评先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18年以来,局党委确定由人事处按照各类先进评选牵头部门的要求,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送。

(四)细化台账管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万人双评议工作、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等几方面分类整理,按季度归档,多道程序把关档案整理。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委于11月8日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12月24日《中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温土资发〔2018〕336号)发文实施。

(二)局党委分别于9月30日和11月20日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7月20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党风党建等工作,明确党建工作的规定动作要到位。11月5日,局党委召开第四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例会,会议听取班子成员第三季度党风廉政总结汇报,研究部署第四季度党风廉政重点工作。制定出台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制度、“六制”制度和党日活动“六规范”制度。进入整改阶段以来,局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在所属支部上党课。

(三)严格执行民主决策。一是认真完善并遵照执行好《中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程序》(温土资党委〔2017〕74号)文件中对议事规则(包括议事范围、时间和次数、议题、出席人员和人数)和议事程序(会前准备、会中决策、会后办理)的有关规定。二是把握好党委会决策环节,在局党委会决策之前,对议题进行充分交流讨论,会中安排足够时间,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态,做到充分尊重班子领导意见,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三是对党委会讨论决策内容进行全过程记录,特别是与会人员“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和一把手“末位表态”意见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形成完善的会议纪要。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11月8日,局党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陈林克、王永力在会上做了中心发言,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就如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讨论并发表意见。

(二)调整完善市局舆情应急预案,组织舆情培训。10月26日上午,举办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网络舆情工作专题视频培训会,邀请市委宣传部领导给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授课。

(三)补充和完善系统网评员队伍,组建了一支由42人组成的团队,参加温州市第五届时政评论挑战赛,累计报送评论文章306篇,以提升网络文化传播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引导水平。

(四)细化局内部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处室、下属事业单位、每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新闻发言人,尤其突出对与百姓利益关系密切的征地拆迁、产权证办理等业务处室新闻发言人的培养。

(五)做好不动产信息宣传工作,2018年10月,成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宣传工作小组,强化舆论宣传能力;建立“温州不动产登记”公众号平台,提供咨询交流平台,掌握群众热点关注问题,强化舆论导向能力,累计发布发表信息196篇,目前关注人数已达13000余人;强化媒体渠道宣传,2018年在温州日报、商报等主流媒体上刊登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举措40篇;同时编辑印发“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专刊11期。

(六)鹿城分局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调整完善舆情应急预案,确定副局长陶建武为局对外新闻发言人,及时关注舆论突发情况,防范与百姓利益关系密切的征地拆迁、产权证办理等业务信息出现非正常网络舆情的情况。

四、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够紧,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问题的整改。

(一)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8月31日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温土资党委〔2018〕40号),明确党建工作职责。

(二)局党委带头抓党建,将党建工作列入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7月20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党风党建等工作,明确党建工作的规定动作要到位。11月5日局党委召开第四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例会,会议听取班子成员第三季度党风廉政总结汇报,研究部署第四季度党风廉政重点工作。局党委书记、副书记带头上党课,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支部活动(2018年5月-11月,累计参与81人次),机关党委对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予以定期公示通报,接受监督。

(三)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心抓党建。2018年11月已制定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制度、“六制”制度和党日活动“六规范”制度。

(四)局机关党委认真开展“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于2018年5月3日、6月8日、11月7日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四化”党支部建设问题,2018年5月10日制定实施“四化”党支部提升工程的通知,2018年12月13日召开年度联述联评联考会议。

(五)积极向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追加党员发展指标。市直机关党工委分配给我局本级新发展党员名额每年都只有1名,2018年经积极对接,已完成2名新党员发展工作。

(六)专题研究支部换届逾期问题,逾期换届的支部均已完成换届。同时为确保今后支部换届工作正常开展,机关党委于11月7日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支部换届工作,通报并批评各支部上届换届逾期问题,并要求各支部严格把握好本届换届时间节点。

(七)对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材料等档案开展认真检查,查漏补缺,已于10月底前完成档案审查,1名党员缺思想汇报材料,现已全部补齐思想汇报等材料。

(八)人员处理:对机关党委经办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谈话。

五、关于“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干部选拔任用问题比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局党委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选人用人中存在的问题,局党委书记代表班子作出检查。

(二)编印《组织人事工作文件选编》,局党委于11月8日集中学习了《<浙江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等五个办法》等相关人事工作文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党委班子领导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意识。同时,市局于11月6日组织各分局、县市区人事分管领导学习组织人事工作相关文件,同时要求县(市、区)局党委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文件材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三)认真执行省国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文件精神,于9月10日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规定》(温土资〔2018〕46号),实施干部选拔任用事先报告制度、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要求,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四)于2018年9-11月开展全市国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监督重点工作”大检查工作,副书记带队赴各县(市、区)局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台账整理不够规范、干部个人档案审查不够严密等问题当面反馈,并要求各县(市、区)局抓紧整改提升。

(五)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查核工作,随机抽取20%科级干部进行信息比对,发现存在个别填写不规范、不准确、家属子女个人重大事项信息遗漏等问题,人事处及时约谈填写不够规范的干部,并要求限时纠正和完善。通过查核工作,严肃执行领导干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干部家庭财产内部公示等监督制度,推进干部信息公开,自觉接受阳光监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六)认真抓好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的调查处置,对举报线索按照规定充分调查,提出明确结论,目前信访处理已按照本要求执行。

(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教育谈话。

六、关于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够严,存在“三超两乱”问题的整改。

(一)逐步化解人员混岗问题。一是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学习,切实增强按三定方案核定职数配备处室及干部的法规意识。二是结合国土系统机构改革,积极配合市编办加快新机构“三定方案”研究,科学合理设置处室职数,严格按照机关和事业单位各自职能合理设置单位、处室和岗位人员工作职责,避免混岗现象。三是对混岗人员进行再次核对。经核:事业单位混岗局机关37名,行政工作人员混岗事业单位3名,事业单位间混岗12名,目前已对9名同志进行首轮消化

(二)撤销二级内设机构。一是局党委于11月20日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存在“三超两乱”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作出检查。二是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学习,切实增强按三定方案核定处室及配备干部的法规意识。三是对自行设置二级内设机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现有二级内设机构19个,经研究决定,撤销所有二级内设机构,相关任职人员随文免去。四是对违规设置“助理”职务,已即知即改,于2018年7月24日随文免去,并及时纠正单位对外信息发布如通讯录、局域网等有关“助理”职务的人员信息,今后进一步做好干部挂职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按照规定管理编外用工。一是对照市编办文件核准控制数14人的标准开展编外用工数核对。2017年编外用工18人,超4人。2018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确保总量“只减不增”,2018年我局编外用工16人,较去年减少2人,现阶段已经全部整改,编外用工人数已符合要求。二是梳理编外用工支出占用公用经费的问题,经核查,主要原因为全市层面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但财政预算没有同步提高,为保障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的落实,我局对编外用工进行调资,导致差额部分出现资金缺口,占用公用经费。2018年以来,通过与财政的主动对接,市财政局安排的临时人员经费为3.5万元/人,已能满足经费需求,今后不会再出现公用经费列支编外用工工资的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局机关对临时人员的考核规定,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勤考核,把考核结果与临聘工资挂钩。今后我局将严格编外人员经费管理,确保编外用工支出合理合规。四是严格执行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担任重要岗位的规定。组织排查各部室、办证处编外人员工作岗位和承担职责情况,严格执行市委《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人员管理“八个一律”规定》关于“凡是审批性和涉密性的窗口岗位,一律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辅助性岗位可由编外人员担任。”的要求。同时规范编外人员业务系统权限管理。规范不动产登记系统、档案影像系统、权籍调查系统等业务系统权限管理。严格业务权限开通流程审核,涉密、关键业务权限不得授予编外人员。

七、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明确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一是进一步执行好《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局务会议制度》、《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专题会议制度》,规范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处务会议制度,明确会议召开的范围、内容、参会人员、会议纪要格式、会议记录要求等方面内容,形成常态化管理。二是对《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采购管理办法》《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自行采购操作程序》(温土资发〔2017〕264号)进行再学习强调,明确自行采购项目的范围、标准、程序、责任分工等内容。全面排查采购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由纪检监察室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审查监督。对招投标或者政府集中采购等程序实施的项目,一律按规定执行,已委托中介的地质勘察、地质灾害排查等项目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风险点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同时,列出直接委托企业的项目采购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如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处理。目前,我局已全面梳理2017年已委托的地质勘察、地质灾害排查项目清单,提交局纪检监察室,没有发现项目中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相关情况。此外,经自查,2017年9月《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采购管理办法》发布后,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咨询等项目都依规定程序采购或购买服务。三是彻底改正部分重大事项仅以征求意见形式代替党委会民主讨论的不规范行为。在巡察整改阶段,局党委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均进行充分讨论研究。今后,局党委将坚持把涉及人事调整、重点项目、设备采购等“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会议题。

(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是局党委于2018年5月22日、2018年7月20日、2018年11月5日分别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强调全局党风廉政、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在编人员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相关重要文件等,并分别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作风建设视频会议、10月10日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10月30日召开全市国土系统作风建设暨营商环境创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创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系统作风建设。三是建立周一理论学习会制度,使思想教育有人管,有人做,有人承担责任,把思想教育摆到重要位置,与业务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做到“知惧”、“思诫”、自警、自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取得实效。四是于2018年4月25日出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9月27日出台《政治生态建设定量定性评价工作办法》,定期对各县(市、区)局和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履行职责进行检查和考核,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五是排查全局所有内设处室的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出100个廉政风险点,研究和部署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重点任务。六是开展“纠四风、治怠政、优环境”行动问题整改,共自查出问题99个,其中市本级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自查出问题46个,制定措施46个,12个县市区局自查问题53个,制定措施53个,2018年12月底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七是出台《中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专项督察的通知》(温土资党委〔2018〕51号),通过查看台账等方式,督察各单位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服务提升和作风建设工作部署、日常管理、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等主体责任是否履职到位,了解基层营商环境服务质量水平;通过暗访,督察各单位干部职工是否存在违反“六条禁令”、“六项规范”等规定的行为。八是矿管处采取抓思想教育、抓作风建设、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管理方式转变,推进全市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协调、可持续发展。十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措并举提升群众满意度:①深入推行一线工作法,建立一线窗口主任值班制度,对一线群众重点难点问题直接解答和交办;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业务改革创新;③结合“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加大助企力度;④加强业务规范与培训。以科室为单位建立窗口晨会、周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最新业务动态。

(三)切实解决历史问题的“推、拖、捂”等现象。一是我局于11月2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历史遗留问题案件多发的情况,市局党委作出深刻反思并作出自我检查。二是我局通过加强内部监管,定期开展信访信息排查和抽查卷宗,每年开展信访信息排查和案卷评审100余宗,内容涉及土地行政许可、矿产资源行政许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类、行政处罚等各个业务范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增强法律意识,强化依法行政等措施,主动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研究土地相关政策,为市政府决策建策,最终让一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敢于监督,敢于碰硬,从严抓好干部管理。一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系统干部“三龄两历”排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干部档案及时予以纠正、完善和补充,排查中如发现存在信息造假、信息遗漏等要认真区分,查实属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省厅人事工作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工作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二是进一步提高查处力度,存在违纪行为的从速从严处理。目前,处理科级干部1名,并已建立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和个人基本情况信息系统。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个人信息系统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干部档案管理。2018年7月份,我局随机抽取20%科级干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查核工作,对信息遗漏的个人档案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补充完善。并指定专人负责干部档案管理,注重日常档案信息更新。

(五)加强干部担当精神教育,提高履行职责使命能力。一是建立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后勤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制度,局党委定期听取关于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后勤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二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11月23日制定出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数据管理办法》,为全市国土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提供依据,规范温州市国土资源数据的生产、汇交、保管和利用工作,切实提升系统的运行效果。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大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市局网络与安全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网信办管理协调职责,各业务处室主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信息中心切实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的考核、考评机制,加大对信息化工作的考核力度。四是加强信息化项目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整合分散项目,降低投入成本。加强预期绩效评估,没必要的不上马,确实有必要的,精准测算,节约投资。2018年我局对资源进行整合,对财政下达的2018年信息化项目中的光盘刻录盘库和前置服务器进行削减,节约资金43.5万元。五是加快数据建库,建立数据更新机制,提高系统使用效果。经分析,数据基础差、更新不及时是系统实用性不强、应用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在市局各责任处室的努力下,目前数据建库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我局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遥感影像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转用和征供地等数据基本完成收集汇交,现已开展2000坐标转换,并提交省质检站质检,从而提高系统使用效果。

(六)加大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力度。一是不断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基础,着力构建常态化执法监察机制,加强源头防控,强化动态巡查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健全制度,改进管理。出台《2018年度市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执法监察局(支队)严格履行监督职能,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每月巡查指导。二是通过开展全天候卫片执法(多期)、“两治一打”亮剑行动、未依法处置问题集中清理等专项行动,敢于亮剑,控新理旧,严厉打击各类涉土涉矿违法行为。截至2018年12月,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发现的684宗违法用地,已处置671宗,落实宗数达98.1%。三是将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用地和勘查开采活动中破坏生态环境、土地征收中损害群众权益等严重的国土资源违法问题作为执法查处重点,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查处结果,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我局持续深入推进以亮剑行动为主题的专项行动,截至11月25日,亮剑行动中排除出来的农村违法用地突出问题517宗,已处置454宗,落实宗数达87.81%。四是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后续整改工作。着力抓好数量多、金额大、面积大等违法违规性质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完成市政府提出的“中期督导前整改率达85%,明年验收时整改率达90%”的整改要求。截至12月24日各地上报数据统计,全市列入意见书1108宗问题已整改到位1017宗,整改率91.79%。五是强化对执法查处履职情况的监督。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现象由市局执法监察局责令其查处或者督办、直接立案查处。对违法用地多发、日常执法薄弱地区,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地区,督促其整改。我局围绕“敢于担当、依法履职尽责”这一主题,通过每周五视频培训会,组织全市国土系统开展了四期执法监察业务培训,强化履职尽责,树立依法行政,以会代训效果明显。六是深入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工作。建立工作月通报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截至11月底,全市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6072亩,完成率为130.36%;处置供而未用土地44290亩,处置率为110.73%;两项任务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具体到各县(市、区)均已完成目标任务。全市已供土地按期开工率为92.41%。七是加快国土审批综合信息系统开发及历史农转用土地征收数据建库工作,联合住建部门推出重点民生工程(主要是针对拆迁安置房建设),国土部门出具农转用土地征收已由批准权的审批机关受理的证明,住建部门即发施工许可证的举措,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建设速度。目前,我局促成出台《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此外,“温州市国土资源审批信息系统”与历史农转用土地征收数据建库已完成截至2017年的数据入库工作。

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整改

(一)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党委书记代表班子在党委会上作书面检查。党委会组织学习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

(二)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制度,制定出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强化公务接待管理。

(三)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文件,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的文件汇编成册,并下发到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四)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公务接待票据报销业务知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九、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基层腐败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要求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针对发生的典型案件作出深刻剖析,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案件。

(二)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大自办案件的审查力度,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坚决遏制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把握、重点加强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开支、大额政府采购、奖金福利发放、土地征收、用地批后监管、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农民建房审批、矿山管理、垦造耕地、闲置土地处置、执法监察、人事任免等方面的监督。10月份以来,共开展督察、谈话和提醒6次。

(四)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抓好风险防控。加强对各单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监督,针对本部门特点及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10月份以来,已对下级单位开展督察4次。

(五)针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六)针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中心理论组带头学、党支部定期学等活动。

十、突出主责主业不够,监督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开展中介机构、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和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问题的中介机构,禁止进入全市国土系统招标领域。10月份以来,局监察室主动介入招投标活动4次。

(二)做到储备租赁流程制度化,制定《储备地块租赁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审批过程逐级审查制度,完善储备地块租赁流程,杜绝租赁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三)进一步把握重点加强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开支、大额政府采购、奖金福利发放、土地征收、用地批后监管、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农民建房审批、垦造耕地、闲置土地处置、执法监察、人事任免等方面的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委部署,协助党委抓好风险防控。

(四)加强对各单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监督,针对本部门特点及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五)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处置案件线索。2018年7月底,原国土资源局纪委已经全部办结巡察组提到的8件问题线索。2018年10月份-12月,查办案件线索3起,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另外,会同泰顺县纪委查办案件2起,永嘉县纪委查办案件3起。

下一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增强使命担当,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压力和责任传导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二是持续抓好整改,确保巡察成效落地生根。将巡察整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三是注重治本抓源,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管党治党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制定实施一批整改制度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加大对重点环节和岗位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力度,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市县联动加快对9项未出台政策的研究制定步伐,着力健全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的全覆盖,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推动长效机制的执行落地。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国土事业创新发展。坚持把持续整改与推动全市国土资源事业创新发展结合起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担当实干精神,着力解决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打造坚实“铁三角”,争当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的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88150111;电子邮箱: wzsgtzyjjw@163.com。

中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