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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办证处赴区文广旅体局对接解决历史遗留权证注销难题
发布日期:2021-03-18 16:41:37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日前,龙湾办证处副主任徐晓敏携“动力先锋组”成员马如婷赴龙湾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对接解决原永昌堡保护修建工程历史遗留权证注销问题。

据了解,永昌堡始建于明嘉靖37年,现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更好地保护古迹,恢复永昌堡原有格局,原龙湾区永昌堡保护修建管理委员会(现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牵头负责永昌堡保护修建工程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并一一与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但因历史原因当时大部分土地证已办理注销登记,房产证却未申请注销,区文广旅体局无法为拆迁户安置房源,导致拆迁户在房屋被征收后无法及时领取到安置房的产权证。

为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难题,帮助拆迁安置户尽快拿到“红本本”,徐晓敏副主任和马如婷全面、细致地对区文广旅体局安自力主任提供的注销相关材料进行一一审查、分门别类,逐一寻找解决办法。经分析研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原房产和土地分属房管局和土地局两个部门负责,导致一些不动产房产证已过户,土地证因不符合转移登记条件未办理转移登记。如一些拆迁户房产证已过户至自己名下,土地证还是母亲名字,补偿协议也是由自己签订的。为此,龙湾办证处提出可以由其母亲也签订注销委托书。二是协议签订时间与房产证、土地证办证时间前后逻辑混乱。如当初签订补偿协议时拆迁户未提交房产证、土地证,证书是后来提供的,造成了时间上逻辑不一致,但因为原征收实施单位龙湾区永昌堡保护修建管理委员会现已解散,导致无法与拆迁户重新签订协议。经深入商讨后,决定由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与拆迁户签订补充协议,结合原拆迁协议、产权调换协议作为注销依据申请办理产权注销登记。三是一些被征收房屋尚存在法院查封等状态,待与法院取得沟通,由权利人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后再办理注销登记。

通过这次两个部门面对面交流,原永昌堡保护修建工程造成的注销难题基本找到了解决办法。下一阶段,待区文广旅体局提供注销登记相关材料后,龙湾办证处也将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尽快让永昌堡的拆迁安置户得到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