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城市规划调整,现有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瓯浦垟村委会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8788.67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市旧城改建指挥部、瓯浦村委会,涉及用地批准文号分别为温土产字(1993)第11号、温土产字(1993)18号,土地用途分别为住宅周转房用地、劳力安置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G-2021-008-1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56963592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