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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进行时 |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各办证处积极开展3月份学习培训活动
发布日期:2021-03-31 09:42:45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业务本领,提高登记质量和服务质量,3月份,中心各办证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学习“传帮带”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一、瓯海办证处:非公证继承学习会

3月19日,瓯海办证处业务学习会如期举行,中心法治指导员白炳鹤受邀开展业务培训,办证处新入职人员、全体成员和鹿城办证处部分同事参加。

讲授人从继承登记强制公证方面的政策演变开始讲起,从最初办理不动产公证所依据的政策文件1988年司法部律师公证司颁布印发的《关于加强研究和积极开展不动产法律事务公证的通知》谈到最近2020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征求<不动产登记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征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让大家对继承公证方面业务尽量做到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

随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政策文件,阐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与挑战,提醒大家在日常登记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同时,结合国外先进做法,提出应对的策略和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完善登记机构的继承登记公示制度,健全公示制度法律依据,以加深广大民众对地方登记机构具体做法的理解和支持。2、加强登记机构自身建设,让申请人权益得到保障。3、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资源共享。4、有条件地购买公证服务,由公证机构对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等进行审查,以使登记机构更好地办理登记。5、建设不动产登记个人诚信系统。6、加强登记机构间互助交流。

最后,以案说法,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对转移登记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对是否可以凭离婚协议变更协议办理转移登记、法定监护人处分子女不动产是否需全部法定监护人到场等日常碰见的问题进行答疑。

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自己受益匪浅,丰富了自己的业务储备,并决心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吸收消化授课内容,不断增强业务素养,提升工作能力。

二、瓯海办证处:中介线上登记培训会

中心于去年上线了“温州市不动产登记受理云平台”系统,纵深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由于不动产登记专业性,房开公司和中介的很多工作人员对于网上操作流程不甚熟悉,还远远达不到“会办”的标准。

为了更好提供“掌办、网办”服务, 2021年3月25日上午,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瓯海办证处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瓯海区税务局在瓯海区审批中心458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不动产线上登记培训会,全市相关的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中介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的线上申请及线上缴税;二是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的线上申请及核税;三是预告登记的线上申请。

据悉,举办此次培训会,旨为今后“线上登记”铺路,逐步推行不动产登记“去窗口化”行动,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龙湾办证处:强化学习“传帮带”

近日,龙湾不动产迎来了4位新入职员工,为让新同事快速融入,尽快习惯角色的转变,龙湾办证处以经验丰富的老员工担任导师,指导新入职员工的业务学习。

经验丰富的老员工通过业务介绍、系统上机展示等方式向新入职员工介绍工作内容,同时以办件实例讲解,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操作规范等入手,从法律法规规定、业务受理审查标准、业务技能培训等多方面进行细致分析,力求让新入职员工加深对工作的认知。新入职员工也通过互动询问、实机上手的形式,逐渐参与到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来。通过培训学习,新入职员工纷纷表示对不动产登记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更加深入,对岗位知识技能的理解也更加透彻。

此次学习通过以老带新、传帮带的模式为新入职员工提供学习与发展的平台,鼓励支持员工的职业成长,为新员工在融入办证处工作环境的过程中注入了动力和信心,为后续的基层工作奠定了基础,也为即将面临的工作鼓足了干劲。希望新入职员工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帮扶,能够尽快融入工作团队,我们也期待着这股新鲜的血液能在工作岗位上实现自身的价值,与龙湾不动产同成长、共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