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甬台温铁路鹿城段主线工程建设需要,现有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申请收回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901.78㎡,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建设指挥部,涉及用地批准文号为国土资函[2007]569号,土地用途为水利设施及拆迁安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G-2020-184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56963592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