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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1-0068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龙湾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7 11:01:2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 第2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的规定,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E-03a、E-03b地块,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E-03a、E-03b地块

宗地面积:

2283平方米(其中E-03a地块1210平方米,E-03b地块107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村

出让年限:

50

容积率:

≥0.5且≤1.5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40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规划使用性质:

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仅限学校用地)

总建筑面积:

E-03a地块≤1815平方米,E-03b地块≤1073平方米

其他

地块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均不可分割销售(转让))

备注:

具体规划指标以[2021]规划条件03008号为准;具体出让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出具的G2021-135号土地供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按现状方式出让。

二、     公示时间

2021年7月7日至2020年8月5日。

三、     意向用地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     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申请人在公示时间内(30天)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实施)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5日17时45分,上述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出让方式将由协议出让改为挂牌出让。

五、     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实施)

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府后路77号)A340、A341室

联系电话:0577-86968271、0577-86968262

六、     其他

该地块信息同步在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http://zrzyj.wenzhou.gov.cn/)   予以发布。

终稿开发区西单元e-03a、e-03b出让地块[2021]规划条件03008号.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