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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25 14:42:10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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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5号令)、《环境保护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在组织编制市级矿产资源规划时,应同步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浙江省温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

规划概况:以守住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以建筑用石料为重点保障、以矿业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加快打造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新格局。围绕需求有序投放建筑用石料采矿权,使矿产资源保障更加有力;按照省、市级战略性(优势)矿产资源保护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建筑用石料矿集中开采区的管控引导,至“十四五”期末全市矿业权基本聚集在以上分区,使矿业勘查开发布局更加合理;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采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及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与矿业绿色发展形成新局面;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矿产资源事中事后监管更加到位,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掌上执法监管新模式加快形成,数字地矿建设初见成效,使矿产资源治理能力有新提升。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

联系人: 周工    电话:0577-88369807   邮箱:1919372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人:方工    电话:0577-88980705   邮箱:52083237@qq.com

四、地方环保部门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37号   电话:0577-88926386

五、审查部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电话:0571-28869151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通过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论证规划实施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在此基础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于该规划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浙江省温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docx

浙江省温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