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鞋都一期C-24地块建设工程建设需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该项目用地范围内部分已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765.99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鹿城区西向排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原批准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建设指挥部),涉及用地批准文号为国土资函[2007]569号,土地用途为水利设施及拆迁安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众远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2021-053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56588264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