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木西岙路(330国道~104国道)道路工程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红线20200417035),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上述道路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部分已供土地。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1137.06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金丽温高速公路永嘉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涉及用地批准文号为国土资函[2004]457号,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G-2021-165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56588264
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木西岙路(330国道~104国道)道路工程部分已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cad2pdf).pdf
二〇二一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