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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1-1310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龙港市新城XC-3-31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15 15:21:1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龙港市新城XC-3-31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序号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1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新城XC-3-31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龙港市新城XC-3-31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