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1-1310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日(自2021年9月18日起),如对公示项目用海申请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514 邮编:310007);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温州市滨海园区浙南经济总部大厦7楼(电话:0577-85851716 邮编:32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类型 | 用海 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年) |
1 | 龙湾二期围垦区滨海九路等七条道路建设工程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路桥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22.0760 | 40 |
2 | 龙湾二期围垦区天瑞大道道路建设工程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 路桥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12.1250 | 40 |
3 | 龙湾二期围垦区明珠路等十一条道路建设工程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路桥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21.6610 | 40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