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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3 16:45:04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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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办事处申请,我局拟对人本集团有限公司、章明华、李天虎、冯子源、张贤华、黄许旭、季良奇、谢飞平、谢定东坐落于龙湾区温州大道25号的土地部分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反映。联系地址: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86968292。

特此公告。

附件:收回土地使用权宗地一览表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二○二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收回土地使用权宗地一览表

序号

原土地使用权人

地址

土地权源

土地用途

类型

使用土地面积 (㎡)

拟收回土地面积(㎡)

1

人本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大道25号

浙(2021)温州市不动产第0020746号

商住用地

出让

2510.65

196.17

2

章明华

温州大道25号401室

温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004386号

住宅

出让

42.223

3.299

3

李天虎

温州大道25号409室

浙(2017)温州市不动产第0043950号

住宅

出让

47.543

3.715

4

冯子源

温州大道25号502室

温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004820号

住宅

出让

34.472

2.693

5

张贤华

温州大道25号503室

温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004389号

住宅

出让

41.398

3.235

6

黄许旭

温州大道25号601室

温房权证龙湾字第136207号

住宅

出让

42.223

3.299

7

季良奇

温州大道25号603室

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第0118561号

住宅

出让

41.398

3.235

8

谢飞平、谢定东

温州大道25号609室

温房权证经济字第030195号

住宅

出让

47.543

3.715